在原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,足坛反腐风暴仍在继续。近日,原足协官员戚军、谭海、刘奕等人的一审宣判结果陆续公布,再次引发舆论关注。
这三人均被判犯有受贿罪,但并未公布具体的受贿金额。不过,从罚金数额来看,也能窥见一二。戚军被罚60万,谭海被罚20万,刘奕被罚360万。相比之下,陈戌源的受贿金额高达8103万余元,足见戚军等人的受贿行为也绝非小数。
值得注意的是,刘奕此前曾担任中国足协秘书长一职,属于足协高层官员。他的受贿金额远高于戚军和谭海,也反映出足协内部腐败的严重程度。
除了受贿罪之外,刘奕还被控利用影响力受贿。这表明,他不仅收受贿赂,还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,性质更加恶劣。
除了戚军、谭海、刘奕之外,中国足协还有多名官员因涉嫌腐败被查处。足协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,非法收受1934万余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;原副主席于洪臣,非法收受2254万余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;中超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,因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;原副主席李毓毅,非法收受1200万余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;中超公司原总经理董铮,非法收受2200多万元,以受贿罪被处判有期徒刑8年。
足坛腐败问题由来已久,严重影响了中国足球的发展。近年来,中国足协加大了反腐力度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但要彻底根治足坛腐败,还需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进行改革,建立更加透明、公开、公平的足球环境。
只有彻底铲除腐败,中国足球才能迎来真正的春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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